红网时刻新闻常德5月15日讯(通讯员 谭蕾)5月12日,澧县一男子刘某因无证驾驶、二次饮酒驾驶被澧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15时32分,该大队复兴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澧县国道207复兴镇居委会路段设卡检查,发现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号牌浙J59***的小型客车突然调头,躲避交警检查,行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打手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在与驾驶人的询问过程中发现其满身酒气,怀疑是酒后驾驶,遂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验结果乙醇浓度为5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随后又通过公安内网查询:驾驶人刘某,当前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原来刘某于2022年8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过,此次违法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澧县公安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刘某因再次饮酒、无证驾驶2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合并做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2500元的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谭蕾
编辑:胡金贵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