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常德4月7日讯(通讯员 李露露)4月1日,澧县一彭姓男子做梦都未想到,因车辆未年检,二次酒驾被交警逮了个正着,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彭某车辆未年检、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当日9时24分,该大队城头山中队民辅警在国道207黄河村路段执勤时 ,执法站系统预警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一辆车号为湘P76XX的小型轿车逾期未检验,民警随即将车辆拦下,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彭某讲话满嘴酒气,通过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询问得知,彭某称是前一天晚上在家里喝的酒,以为隔夜了会没事,于是就驾车从常德市返回澧县办事,不料被交警当场查着。
民警进一步调查取证,通过微机查询,驾驶人彭某还于2011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澧县警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罚款1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允许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澧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机动车必须按时定期进行检验,驾驶车辆不仅刚喝完酒不能开车,“喝了隔夜酒”“隔餐酒”也不能驾车,请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确保行车安全,生命安全。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李露露
编辑:胡金贵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