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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澧县警方: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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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常德2月1日讯(通讯员 唐立君)近日,澧县警方破获一起招摇撞骗案,一名冒充警察实施诈骗的男子,被澧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假警察 真诈骗

2023年7月,澧县公安局涔南派出所接到贺某报警称,有人冒充云南省公安厅领导实施诈骗,以帮助其弟弟将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为由,诈骗受害人300万元。

托关系 入陷阱

时间回到2021年8月,受害人贺某因其弟弟涉嫌犯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欲帮助弟弟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便四处打听联络,希望找到有能耐的熟人帮忙。经人介绍,贺某与犯罪嫌疑人李某取得联系。

2021年12月,受害人贺某与李某见面。李某身穿警服(未佩戴警衔标志),向贺某出示“警官证”取得信任。承诺收取300万元打点,可帮助其弟弟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4月20日期间,受害人贺某先后向李某转账6笔,每笔50万,共300万元。2022年5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弟维持原判。贺某即要求李某返还300万元,李某以钱已经打给领导等事由推脱。

立专班 逐踪迹

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成立专班侦办此案。专班民警通过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收款账号,开展了大量分析研判工作,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身份。经向云南省公安厅发函核实,李某并非云南省公安厅民警。办案民警通过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发现李某的活动轨迹集中在云南省昆明市。1月26日,刑侦大队民警前往云南省昆明市开展侦查工作,在云南警方的协助下,经数日追踪、蹲守,于1月28日将李某抓获归案。

经查,李某无业,为实施诈骗行为,其以非法途径获取警服、制作虚假警官证,冒充警察招摇撞骗。2021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获悉贺某需求后,经由中间人介绍,与贺某取得联系。通过伪装警察身份,获取贺某信任,诈骗贺某300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冒充云南省公安厅民警,谎称可以帮助受害人弟弟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男,51岁,广东省五华县人)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唐立君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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