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月11日讯(通讯员 廖俊淇)2024年1月1日凌晨5时许,津市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津市某酒店前台值夜班时,有人潜入前台将其包内的现金盗走。
接到报警后,汪家桥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对案发中心现场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通过人像比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冉某志的身份信息。民警发现冉某志与2023年12月29日商铺现金失窃案件嫌疑人员体貌特征类似。
2024年1月4日下午,办案民警通过监控追查到犯罪嫌疑人冉某志在澧县范围活动,随即组织民辅警前往澧县将冉某志抓捕归案。同时辖区内接到另一群众报警,称停放在自家店门口的电动车与店内的手机被盗,民警通过查看店内监控,发现实施盗窃的嫌疑人员与前两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冉某志的体貌特征相符。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冉某志于2023年12月下旬流窜至津市市,并在本市连续实施盗窃作案三起,专门挑选疏于看守的酒店、商铺盗窃财物,盗窃电动车两辆、手机一部、现金若干。犯罪嫌疑人冉某志到案后,经审讯,其对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实施的三起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冉某志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指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廖俊淇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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