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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酒后驾车要不得“自投罗网”悔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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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常德12月25日讯(通讯员 谢光洋)近日,一男子心存侥幸酒后驾车来到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复兴中队处理交通事故,却不想被细心的民警当场识破,最终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该大队民警依法查处,该男子直道悔不当初。

12月16日下午4时许,澧县籍男子胡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JSC3XX的小型轿车前来该大队复兴中队处理交通事故。谈话中,民警发现胡某精神恍惚且满身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并送医血检,检测结果为46.3mg/100ml,胡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谢光洋

编辑:李彩虹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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