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1月8日讯(通讯员 谭蕾)澧县一男子两年前因醉酒驾驶被刑事立案后,一直拒不配合到案接受调查。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于2023年10月30日被澧县警方抓获归案。
2021年11月19日,澧县傅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澧南中队当场查获,被刑事立案后,傅某一直不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经多次传唤仍不到案。澧县公安局于2023年9月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布下天罗地网。
期间,澧县警方从未间断对傅某的追踪,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图侦中队民警提供技术支撑,在海量的视频中反复比对筛查,通过傅某手机通讯地址,公安机关综合运用侦查手段,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1时,将傅某抓捕归案。2023年10月31日将傅某押送至澧县看守所。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处理中。
澧县交警郑重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醉酒驾驶涉嫌犯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勿触碰法律底线。同时,请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案在逃人员,对有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谭蕾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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