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经伟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近年来,常德法院在省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深化新思想武装、新发展引领、新知识支撑、新机制保障、新作为司法“五新”法院建设,抓牢“三项建设”,努力推进司法辅助工作“加速度”,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一些成效。近三年来,常德法院先后提供专门技术咨询服务等3500余次,委托各类鉴定案件3652件次,完成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153件次、选任破产管理人案件103件次。2023年,我院首次采用了由债务人和60%以上的主要债权人共同推荐的方式指定管理人,在全省法院率先进行了探索。
01
抓牢政治建设,筑牢理想信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工落实的责任体系,统一归口司法技术部门专项负责和管理,专题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等9次会议研究部署司法辅助工作,完善职责任务、主要内容、标准要求等10余项机制,有力推进司法辅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配齐专业人才,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定好司法技术辅助角色定位,坚持服务审判业务工作、服务当事人、服务社会鉴定等中介机构。坚持风险防范,严管干警,把预防腐败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同时在多方面注意关心关爱干警。三是强化创新实践。围绕执法办案等主责主业,搭建司法鉴定与审判执行之间的桥梁,创新引入鉴定、评估人员调解机制,积极探索“鉴定+诉前调”模式,提供咨询意见、协同法官答疑,从鉴定风险和后果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参考意见,辅助法官促成案件调解,为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提供良好保障。
02
抓牢业务建设,激发内在动力
一是开展专业培训。树立全市法院司法辅助“一盘棋”理念,强化条线指导、专业培训等力度,有序推进司法辅助工作。围绕咨询服务、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重点内容,采取专家授课、案例研讨、实务操作等方式,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专业培训,选派18人赴武汉、重庆、温州等地学习破产管理人选任经验,覆盖率、参训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全市法院司法辅助业务交流群,健全鉴定、评估启动前审查、过程中指导、结束后总结等机制,统一和把握鉴定、评估尺度,及时答疑和解决相关复杂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鉴定发生率。近三年来,常德法院鉴定、评估工作实现了“零失误”。三是提供技术咨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重难点问题,通过与专业机构、专家教授沟通,以及搭建“会诊”平台等方式,集中组织专业力量限期攻关,针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主动向省高院汇报情况,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专题召开疑难案件法医专家论证;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诉前鉴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规范诉前鉴定流程,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等单位召开诉前鉴定工作等4次会议,确保提供科学权威的答复意见。
03
抓牢制度建设,提升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司法辅助相关制度,结合常德法院重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推进司法辅助工作规范化,彰显公开、公平和公正。出台《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工作管理规定》《涉讼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规则》《管理人考评办法》等制度,明确组织机构、程序步骤、标准要求、责任追究等30余项具体内容,确保司法辅助工作稳步推进。二是严格办理流程。加强对外委托鉴定、诉讼证据审查等工作监督管理,利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诉讼资产网等信息平台,强化委托案件接收、办理、摇号及鉴定机构接收、办理、评价等节点管控,保证程序规范、流程到位。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疫情期间采取“云摇号”方式,组织远在异地的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确保了程序公正。三是严格归口管理。针对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重点工作,统一由市中院集中办理、统筹调度。普通破产案件和简易案件一律采用网上公告、报名、公开摇号方式选定管理人,重大破产案件采用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鼓励不同区域、不同等级、不同专业的中介机构组成联合管理人。打破管理人按最高标准取酬的行业惯例,提升破产管理人的工作质量。
常德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尤其是被申请鉴定人不配合,影响鉴定质量与效率,当事人寻租鉴定机构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办法。下一步,常德法院将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两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真抓实干、创先争优,推动全市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范瑾瑜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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