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5月12日讯(通讯员 唐立君 杨渊)近日,澧县一男子因出借银行卡非法牟利,被澧县警方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孙某威被澧县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5月6日,澧县公安局码头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男子孙某威名下的两张银行卡账户交易流水存在异常。在发现该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依法将孙某威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孙某威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出借银行卡账户的违法行为。
经查,今年4月26日至5月4日期间,孙某威通过抖音平台认识了一个提供“赚钱机会”的人,为谋取利益,遂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出借给对方用于转账并且帮助其取现,期间有多笔涉诈赃款流经孙某威的银行卡账户,孙某威的“出借行为”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了资金转移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澧县公安局依法对孙某威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唐立君 杨渊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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