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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公安交警侦破10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收获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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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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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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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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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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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归案。

红网时刻常德4月3日讯(通讯员 牟建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1至3月,湖南常德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成立破案小组,办案民警通过勘察事故现场,调取监控设备,查找蛛丝马迹,锁定嫌疑人证据,调查走访周边群众,成功侦破10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据悉,3月16日晚,阴雨绵绵,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白洋湖中队接到报警,在蒙泉镇下七里村,一名男性老人被摩托车倒在路旁的油菜地里,肇事者驾车逃逸。民警赶赴现场勘察,调查沿途住户监控,发现一辆可疑的二轮摩托车,从监控画面中经过的时间与事故肇事时间极度吻合,民警经过3个小时视频追踪后,确认紫色湘JY8**9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易某有重大肇事嫌疑。并将其抓获归案。

2月12日,王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沿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乡镇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熊家坪村三组路段时,与同方向驾驶人力三轮车的覃某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王某随后驾车逃离现场。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一边调查走访周边群众,一边对监控视频反复筛查核对,很快锁车定肇事嫌疑人王某和肇事嫌疑车辆的最终位置。民警赶赴王某家中,在有力的证据和事实面前,王某对自己的肇事经过供认不讳。

1月8日,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银苑路原汪家桥派出所门前,一辆三轮车撞倒行人后逃逸。民警调取监控设备,发现一辆未上牌的三轮电动车肇事后逃往偏僻小巷,又经过调查走访,将肇事者身份范围缩小为某菜市场某肉摊贩。民警在菜市场门前将肇事司机抓获归案。

交警部门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留机动车,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拘留15日;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拘留15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扣留驾驶证,吊销驾驶证。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牟建平

编辑:胡金贵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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