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4月21日讯(通讯员 谭蕾)4月11日,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堰垱中队在开展“春季攻势”酒驾专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起无证饮酒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9时,大堰垱交警中队采取固定和流动模式,在辖区开展酒驾统一行动。在大堰垱镇合兴村路段,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湘JF3***的小型汽车在执勤卡口门前方时走时停,显得犹豫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打手势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通过酒精快速检测棒检测,驾驶人有饮酒嫌疑。
驾驶人曹某坚称“只是嚼了两颗槟榔、并未饮酒”。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气检测,其测试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眼看躲不过,曹某只得承认中午喝了一杯白酒,认为这里地方比较僻、天色也不早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哪想到还是没逃过。
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他竟说明天预约了驾驶科目一考试,现在还没有驾驶证。民警进一步对其车辆进行检查,查询发现该车未年检。
民警依法对曹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3项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2700元的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谭蕾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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