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2月27日讯(通讯员 阙瑾 何颖婷)“作为一名驾校教练,明知道自己喝酒了还开车上路,知法犯法是要不得的。”2月23日,因再次酒驾受到处罚的张某(化名)在桃源县拘留所前,面对执勤民警表示十分后悔。他将因“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受到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给予行政拘留的严格处罚。
二次酒驾被行政拘留。
2022年12月12日19时36分,常德市公安局桃花源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桃花源大道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车牌照为湘JNX***的小型轿车行至检测点前200米处时突然准备调头离开,民警发现该车轨迹异常,当即将车辆拦停。当驾驶人打开车窗与民警交谈时,驾驶人张某声称自己是驾校教练,不会知法犯法。但张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驾驶人张某曾于2017年1月18日21时21分,在桃源县漳江镇武陵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这次属于张某不知悔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张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行政拘留的处罚。
最后,张某如实道出:当日吃晚餐时,自己没能忍住酒的诱惑,和朋友小酌几杯。准备回家时,他感觉自己没喝多少,找代驾也很麻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出行,完全没有吸取之前因酒驾被处罚的深刻教训。
常德桃花源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大家勿抱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阙瑾 何颖婷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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