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被查获。
红网时刻常德2月15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2月13日上午,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皂果路口,一位67岁的大爷无证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被交通民警依法查获。民警当即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皂果路口例行巡逻中发现一辆牌号为常德6990**的电动三轮车停在路口。民警当即依法拦下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人名叫张某建,常德市武陵区人,今年67岁;张某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当即对其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进行法制宣传,指出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
驾驶人张某建因违反“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交通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法律法规之规定,民警依法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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