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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公安以案说反诈⑦丨业务“从天而降”竟是陷阱,当心虚假购物服务类骗局!

编者按:近年来,刷单返利类、贷款代办信用卡类、杀猪盘婚恋交友类、冒充客服退款类、冒充领导熟人和公检法等六类诈骗形式多样,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红网常德站联合汉寿县公安局开设专栏《汉寿公安以案说反诈》,就此开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诈骗手法,提示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范,共同构建“全民反诈”新格局。

2023年7月10日,家住汉寿县龙阳街道某小区的青先生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在电话中自称名叫杨某是某单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单位需要进行院落建设,咨询他能否承接这项工程?正愁需要拓展业务,业务反而“从天而降”,听到这里青先生内心十分高兴,便欣然应允。

就在两人就工程事项相谈甚欢时,对方趁机提出请青先生帮个小忙,称他们单位要进行集中野训,急需订购一批帐篷,但由于资金未到账,需要青先生先行垫付,事后单位财务人员会将这笔垫资悉数返还。

为了拉拢对方,推动工程项目早日动工。青先生根据对方给的联系方式,与“厂家”取得联系,并在电话中谈妥了帐篷型号和价格等事宜,还垫付了10万元货款。

付款后,青先生见“厂家”迟迟没有发货。于是电话联系对方,却发现电话根本打不通;焦急的他立马联系杨某,却发现对方已经将其电话拉入了黑名单。

意识到可能被骗的青先生,立马跑到汉寿县公安局龙阳派出所报案。根据青先生的描述,办案民警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案件。根据相关案件线索,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1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网上追逃工作。2023年8月3日,犯罪嫌疑人吴某(男,32岁,四川省简阳市人)在福建省福州市落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索警反诈小课堂开讲啦!

第一讲,什么是“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

虚假购物类:骗子冒充单位采购人员以大额订单诱骗受害人到指定供货商垫资代购指定商品。

虚假服务类:骗子在网络上发布提供各种虚假服务信息。受害人一旦搜索到信息并联系后,骗子便会以缴纳订金、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

第二讲,常见的“诈骗手段”?

1、骗子冒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以采购为名联系个体商户。

2、骗子谎称需要到指定供货商采购某特定产品,让受害人联系供货商(实为骗子)代为采购,并承诺受害人可赚取差价,再伪造转账截图,诱骗受害人垫付资金采购商品。

第三讲,我们应该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1、增强防骗意识,遇到自称单位或团体的,切勿轻信,不要被利润诱惑,绝不能听信“先行垫付采购、事后一并结算”等说辞。

2、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采购商品有严格的流程,通过陌生电话、微信,要求垫付货款代购的都是诈骗。

3、请通过官方渠道、正规平台购买网上服务,对于网上发布、陌生来电等渠道不符合常理的广告信息,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转账。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婵 黄敏 傅功奇

编辑:黄刚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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