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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通报5起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典型违法案件处理结果

红网时刻8月9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陈子尧)为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权威,近日,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报了刘杰彬非法占地案等5起典型违法案件处理结果。

2006年,常德市武陵区大光明机械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武陵区永安街道高坪头居委会四组土地(因武陵区区划调整,现为武陵区东江街道新坪社区四组)进行硬化及修建厂房等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035.34平方米,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3日,武陵区自然资源局对常德市武陵区大光明机械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37866.8元。

2014年6月,桃源县漆河镇金泓自来水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桃源县漆河镇龙昌村集体土地新建自来水厂,占地面积2005平方米,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2022年7月8日,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对桃源县漆河镇金泓自来水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10025元。

2015年3月,鼎城区武陵镇常沅路居民刘杰彬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鼎城区石公桥镇西洋陂村3组集体土地修建砖瓦平房,占用土地面积1000平方米,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2022年6月24日,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对刘杰彬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021年3月,常德市震坤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鼎城区蔡家岗镇中湖村集体土地修建稻谷储存仓库,占地面积336.27平方米,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2022年6月13日,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对常德市震坤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67200元。

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湖南博川石膏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勘察许可证,擅自在临澧县修梅镇赵家坪矿区勘查勘探钻探施工,违法勘查钻探施工范围0.7864平方千米,构成了无证勘察的违法行为。2023年3月3日,临澧县自然资源局对湖南博川石膏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来源:常德融媒

作者:陈子尧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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