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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丨陈霞:建议取消基层门诊统筹报销签约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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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代表、安乡县三岔河镇三仙咀社区居民陈霞。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彭梦颖 长沙报道

在当前居民医保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门诊报销的签约地限制问题日益凸显,对参保居民的就医权益与便利性造成了显著影响。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湖南省人大代表、安乡县三岔河镇三仙咀社区居民陈霞建议,取消基层门诊统筹报销签约地限制,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制度初衷。

根据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参保居民在签约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诊疗费70%的报销比例,特定政策清单项目内容的报销比例可达90%;而在非签约地,不仅无法享受特定政策清单项目内容报销,甚至连70%的基础门诊统筹报销待遇也无法享受,只能全部自费或依靠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支付。

“门诊报销的签约地限制在现实中引发了诸多矛盾,亟需得到解决。”陈霞举例说明,居民张先生一家原本在甲乡镇居住并签约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后因孩子到乙城区上学,为便于照顾,全家搬到乙城区居住。若孩子在乙城区突发感冒,前往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却因该医疗机构不属于其医保签约地,此次就诊的费用无法按照70%的比例报销,只能全额自费。

类似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并非个例。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与人口流动常态化,许多居民因工作变动、子女教育、改善居住环境等原因在参保地内跨区域居住的现象日益普遍,签约地限制会导致他们在新居住区域就医时,门诊费用难以报销,加重了其经济负担,也影响了居民及时就医的积极性。

据统计,近年来因各种原因在参保地内跨区域居住的居民数量持续增加,这一现象在大城市周边尤为明显。现行的签约地限制与人口流动常态化的现实已严重不符,不仅限制了居民自主选择医疗机构的权利,也影响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因政策限制而导致患者数量过度集中,其他医疗机构则门可罗雀,客观上造成了医疗资源的闲置与浪费。

为解决上述问题,真正实现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便民、利民、惠民的初衷,陈霞建议,在统筹区内保留非签约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70%的报销政策,待机制运行成熟后,逐步取消基层门诊统筹报销签约地限制。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彭梦颖

编辑:陈妍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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