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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第一民生工程” 湖南民政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湖南日报8月20日讯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谭显润)全省民政系统坚持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加强政策创制和部门衔接,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今年截至6月底,城乡低保月补助水平分别达285元和142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和21%;实施医疗救助312.7万人次,累计支出7.4亿元;临时救助资金支出2.75亿元,救助36.5万户(次),次均救助752元,资金总量和平均单笔救助资金量均大幅上升。

  推进“两线合一”,困难群众得实惠。过去,我省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经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2640元/年提高到3026元/年,高于2016年国家扶贫标准,待国家公布2017年扶贫标准后再相应对标,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目前,14个市州农村低保标准已全部达到省级指导标准,有10个市州高于省级指导标准,确保到年底全省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同比提高10%。

  全省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将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对象清理出去,把符合条件者纳入进来,大大提高了低保与扶贫两种保障对象的吻合率。

  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政策衔接。省政府制定全省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各级低保、扶贫信息共享、部门数据口径一致,以后,低保人员名单将全部长期上“互联网+监督”平台公示。

  困难群众脱贫,大病是一大“拦路虎”。我省以政策衔接为重点,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各地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多地还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扩大重特大疾病涵盖病种,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衔接,实现了大病保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补偿起付线降低50%。临时救助、救急难、慈善救助等政策也向这部分对象倾斜。

  在此基础上,我省正在探索建立补充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降低自付部分医疗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10个深度贫困县将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勇 谭显润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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