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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湖南日报7月26日讯(记者 段涵敏 通讯员 刘琼林 吴昊)我省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可先诊疗后付费。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已制定并印发《湖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全面推行这项利好政策。

  《方案》对实施对象和区域进行了限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在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可享受该政策。办理住院手续时,患者须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或社会保障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贫困证明(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证明),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书”,即可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手续住院治疗。

  在费用结算方面,《方案》给出了灵活的办法。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后的个人承担部分。对确因家境贫困,个人自付部分无法一次性结清患者,如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由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按相关程序申请救助。对不符合疾病应急救助对象的,由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向慈善机构等申请救助。

  如何杜绝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现象?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等诚信、约束机制,对未按协议还款或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人员,取消患者本人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资格。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段涵敏 刘琼林 吴昊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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