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长沙综合讯 自下月起,省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月缴存额的上下限了。记者27日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为最高4668元、最低224元。此次政策的执行时间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长沙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77782元”计算,折合月平均工资为6481.84元。因此,按照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倍计算,即2017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19445元。
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之和。经测算,2017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各为2334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4668元;最低各为112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得低于224元。
来源:智慧长沙
编辑:白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