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青岛两级法院公布近年来10个典型环境资源类案件。买“环保型”实木家具中毒,一家三口获赔30余万。
原告邵某双、杨某香系夫妻关系,邵某系二人之子。三原告于2004年购买了被告某家具公司生产的多件“环保型”实木家具。在使用过程中,三原告不同程度出现身体不适。经医院诊断:邵某双为慢性甲醛中毒、慢性浅表性胃炎、食管炎、直肠息肉等;杨某香为慢性甲醛中毒、胃肠功能紊乱、十二指肠溃疡、子宫腺肌瘤、胃息肉等;邵某为胃肠炎、咽炎、双眼结膜炎等疾病。 经委托青岛市室内装修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对原告的室内空气进行检测,发现室内甲醛浓度超标,污染源为被告生产的实木家具。三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生产的家具导致三原告甲醛中毒,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决被告赔偿三原告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307834.56元。
今年6月5日是第四十六个世界环境日。2016年5月30日,青岛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采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归口集中审判模式,大力加强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与环境资源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共457件,其中刑事案件37件、民事案件385件、行政案件35件。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61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156件。
当日,青岛两级法院公布了近年来1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类案件,涉及刑事类污染环境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非法采矿犯罪;民事类室内环境污染、火灾烟尘污染、污染处置费 赔偿;行政类黄标车治理、行政公益诉讼、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等多个领域。
来源:人民网
编辑:白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