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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小区业主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公告

  朝阳小区5栋104号房屋业主刘政权因该项目开发企业存在诸多问题,长期不能办证,现市政府决定按照群众利益优先的原则,拟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为避免差错,防止权属争议的发生,特发布此办证前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对拟登记房屋有权属异议者可持相关原始资料到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法制科(联系人:曾贤燕,联系电话:7201019)提交异议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申请人刘政权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3月1日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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