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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石门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一般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家国有企业申请,石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共30名

  石门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名,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名,石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名,石门县宝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名,石门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7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具体条件及岗位

  详见“石门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计算任职年限,确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各部部长(二层骨干)6000元/月(含绩效工资),工作人员3000-5000元/月(含绩效工资)。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7 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①石门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名地点:楚江镇第一完全小学斜对面,联系人:程昌波,联系电话:0736-5368555,13807360201;

  ②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名地点:世纪豪廷酒店九楼,联系人:陈志明,联系电话:0736-2520798,18007406961;

  ③石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名地点:原征稽所院内四楼,联系人:梁建安,联系电话:0736-5338958,13317361377;

  ④石门县宝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名地点:石门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人:王承红,联系电话:0736-5156177,13875106549;

  ⑤石门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报名地点:石门县财政局九楼,联系人:闫淑华,联系电话:0736-5422098,15873606368。

  报名咨询人:杨光平

  咨询电话:0736-5155238 ,0736-5169205,13975601559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登录石门县政府网、石门党建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石门县国有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应提交:①《报名表》(贴上2寸彩色免冠近照)二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工作经历、职位证明(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材料;④业绩评价材料(工作总结、荣誉和奖励证书)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只接受现场报名。

  ㈡资格审查。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由各用人单位、县国资经营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通知笔试事宜。

  ㈢笔试。根据报名情况,每个职位报名人数超过6人以上的,应进行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按岗位要求分为:

  1、财务部部长和会计人员:财务部长考《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知识;一般会计人员考《初级会计实务》和《财经法规》;

  2、融资部部长及工作人员:《金融实务》和法律知识(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税法、票据法、破产法);

  3、工程部部长及工作人员:《建筑工程及造价》及相关知识;

  4、办公室主任及文员:《秘书学》和作文;

  5、企业管理人员:《企业管理》及相关知识;

  6、营销管理人员:《营销管理》及相关知识;

  (二)笔试地点及成绩公布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在石门县政府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党建网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㈣面试。参加面试的对象为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比例为1:3,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有关做法进行,面试由公司自行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㈤体检。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原则上按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和面试相加后总成绩依次递补。

  ㈥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县人社局、县国资经营管理中心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情况,具体了解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等情况。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等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考虑,由考察组提出建议意见,由各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㈦公示。在石门电视台、石门县政府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党建网等对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㈧聘任。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各企业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正式聘用期间待遇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考核不适应或不胜任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全方位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0736-5336006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由石门县人社局、石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石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2016年4月18日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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