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1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黄媛媛 通讯员 覃业彦 刘春)“太感谢党和政府了,这笔学费补偿对刚参加工作的我,真是雪中送炭。”4月5日,在石门县雁池乡中心学校任教的刘晓雯老师收到了5000元学费补偿,感激不已。该县此次像刘晓雯一样收到学费补偿的有202人,补偿金额共95.9万元。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湖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学费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除外),到本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石门县作为国家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县,该县2015至2017年三年已补偿到乡镇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共计381人次,补偿金额累计182.8万元。此项补偿政策极大地吸引了省内高校毕业生到本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黄媛媛 覃业彦 刘春
编辑:白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