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 据常德晚报报道(记者 徐睿 通讯员 高大顺) 昨日,记者从市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获悉,我市一用户因私自改接燃气管道被处罚。
据市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介绍,近期他们联合昆仑燃气公司开展了一次全市管道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在皇经阁某安置小区进行检查时,他们发现该小区用户段某私自拆改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盗取管输燃气。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用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市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提醒,《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燃气用户一定要依照相关的管理规定,安全使用管输燃气,切不可私自拆改燃气设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徐睿 高大顺
编辑:白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