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 据常德日报报道(记者 徐德清 通讯员 欧阳志 赵晋弘 佘冰卉)湖南天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津市市襄阳街办事处襄阳街社区襄阳河街(原味精厂)13栋,企业负责人:苏迎春。
2015年12月28日,津市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氨基酸类生产线项目并投入试生产。津市市环保局随即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该公司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津市市环保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但未提出听证申请,津市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的陈述进行了书面答复,案件审查终结后,2016年3月14日,津市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徐德清 欧阳志 赵晋弘 佘冰卉
编辑:白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