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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餐饮最低消费说“不”!

  红网综合 常德晚报记者 刘清 李彦 通讯员 朱文科

  日前,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令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是,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常德的部分餐饮店铺,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走访:“最低消费”存在多年

  近日,记者以“预定6人左右的包房”为由咨询了市城区中心商圈的近20家餐饮企业和茶楼,位置大多在高山街商圈和步行街商圈内,大部分餐饮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并不讳言“本店包房设有最低消费”。

  位于市城区青年路的“范2美食制造”,小包房的最低消费为288元,大包间的最低消费为588元;位于市城区建设路的“时间咖啡”,包房的最低消费为128元,大厅里的人均消费为28元;“粥皇茶餐厅”只有2个包房,最低消费分别为350元和300元;“米萝咖啡”、“老舍茶馆”、“三百杯茶楼”等餐饮店和茶楼都依据包房大小设置了不同档次的最低消费。但是,在记者致电的餐饮企业中,也不乏不收取包房最低消费的,例如新亚柳叶国际大酒店、荷鳅塘徽派火锅、泰湘苑等餐厅。收取包房最低消费的餐饮企业占电话随机采访的60%。

  一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介绍,“最低消费”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在常德的餐饮行业中已经存在多年,并且许多消费者都已习以为常。据记者了解,工商12315经常接到一些市民关于“最低消费”的投诉。“比如消费者明明只消费了60元,结账时却被要求按最低消费128元付款,还有的是节假日,尤其是过年期间,年夜饭消费的高峰期,很多大型宾馆要求包房最低消费要达到一两千元。”工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说,由于以前没有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处理此类案件时大多按照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霸王条款”,依法责令商家进行整改。

  声音:禁止设立最低消费,市民赞成商家反对

  市民舒小姐和朋友出去吃饭、喝茶,经常会遇到餐馆、茶楼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在她看来,“禁止设立最低消费”实在是“大快人心”。“最低消费感觉像强买强卖,蛮不合理,禁止设立最低消费我当然非常赞成。”舒小姐说道。在记者随机采访的20多名消费者中,大部分和舒小姐的看法差不多。

  “早就希望国家出台类似的条例了,餐馆设立最低消费就是对消费者的不公平对待。”市民刘先生觉得,“最低消费”根本就是歧视性条款,“感觉像是提前通知你,怕你消费不起。”刘先生不满地说道。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随机采访了部分餐饮企业的负责人,大部分人都反对取消最低消费,一名咖啡店老板回复说:“包房本身就是不同于大厅的一种稀缺资源,获取这种稀缺资源,就必须要支付不同于大厅消费的成本,这是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商家收取的是资源成本。”而且,部分商家也说,在消费者进入包房之前,已经提前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可以不选择承担这个“最低消费”。

  解读:“最低消费”本就不合理

  “禁止餐饮业设立最低消费,其实就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以政策形势予以明细化,的确是一大进步,消费者在合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有法可依,有底气,执法部门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也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市工商局合同监管科工作人员黄政告诉记者,该条例的出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一脉相承”。

  “其实近两年,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下,以前经常出现的‘开瓶费’、‘包房最低消费’等餐饮业的不合理条款,有些已经消失了,例如‘开瓶费’。这与法律法规层面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视、执法部门的监管密不可分,但最根本的还是市场的选择,这是行业激烈竞争下的选择。”工作人员如是说。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全市餐饮企业对此规定知晓度不高。为此,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科长刘俊称,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文件:“等到具体文件下发后,我们将召集全市餐饮业商家举行座谈会,一方面履行宣传告知义务,另一方面也是听取他们的意见,更好的将国家规定落实下去。”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遇到类似的霸王条款时,消费者可以选择保留证据,并立即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拿起法律政策的武器,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记者 刘清 李彦 通讯员 朱文科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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