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小车驾驶人。
红网时刻常德10月5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10月3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四中队警员巡逻时,在常德市城区丹溪路与沅安路交汇处查获一起小车逆行违法,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10时32分,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四中队警员在城区丹溪路与沅安路交汇处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000**的逆行小车,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经查,小车驾驶人左某要,在经过路口时,直接逆行,被交警现场查获。根据驾驶人左某要交代,他为了图方便,并未按照地面标识标线正常行驶,而是逆行机动车道。民警现场对其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性。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左某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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