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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社局:法制讲座让干部在学法中知法、懂法更用法

红网时刻常德4月28日讯(通讯员 李艾玲 罗雅慧)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通过学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意识,4月26日,常德市人社局邀请湖南银联(常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文律师就《民法典》开展专题讲座。

刘卫文律师演讲的题目为“慈母般的民法典”,他引用了孟德斯鸠的法律名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作为讲座的开场白,强调了民法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刘卫文律师从民法典语境下的防疫、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序良俗、两项制度的创新等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及其现实意义。

刘卫文律师结合时下防疫中凸显的政治、社会问题,通过展现国内外疫情防控的鲜明对比,巧妙地阐述了我国立法者的高明之处以及《民法典》在我国防疫过程中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刘卫文律师通过与参会人员探讨“美、俄互相没收对方公民资产”这一热点问题,揭示了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的丑恶嘴脸,阐述了我国立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对我国公民的重要性。

刘卫文律师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出发,就社会中存在的某些有违社会道德的行为,如:“代孕”“诈捐”等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阐述了公序良俗原则的概念以及如何界定某个行为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刘卫文律师提出了《民法典》所创新的两项制度“居住权”和“抵押物可以转让”,刘卫文律师列举了有关“居住权”“抵押物可以转让”的相关法条,说明了该两项制度可以有效的解决“卖房无住处”“抵押物无法转让导致丧失流转价值”等社会问题。同时,刘卫文律师也详细的说明了设立居住权应当注意的问题,例如:居住权需要在登记机关登记后才能生效、住宅设立居住权后将不得再进行出租等,该两项制度的创新无不体现我国以人民中心,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此外,刘卫文律师在讲座过程中还就“上海陈某代孕案”“鸿星尔克捐款”等经典的真实案例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讨论,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问题,引发领导干部们对立法目的的深入思考,进而加深对我国立法目的的了解,加强对法律的运用能力。刘卫文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进行了详细讲解,有效的帮助领导干部提升了对《民法典》部分具体条款的解读能力,巩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让法治建设为我市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市人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及市就业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讲座。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李艾玲 罗雅慧

编辑:胡金贵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22/04/28/11175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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