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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德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决定自即日起,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用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停放,不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放及越线停放。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道路范围内非法设置、撤除机动车停车泊位或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占用停车泊位,影响车辆停放。

三、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禁机动车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等;严禁行人闯红灯、在车道内行走、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

四、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注册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五、严禁车辆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流动摊点、宣传促销、二手车销售、店外洗车修车等)。

六、违反以上规定的,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配合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常德市公安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

交通警察支队        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4月21日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常德交警

编辑:朱志姣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22/04/22/11151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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