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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公安交警:连续奋战 破获“3·18”交通肇事逃逸案

红网时刻常德3月24日讯(通讯员 刘宏 杨玉萍)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盯群众所需所盼,将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全力打造清廉高效公正警队,于3月22日,成功侦破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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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现场。

3月18日19时44分许,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王女士报案,称在二完小大门路段,自己的女儿被一辆摩托车撞伤,肇事车辆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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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喻明锋带队立即处警,看望伤者询问伤情,经了解事故发生在步行街西头一诊所旁,一名小女孩跑步经过一巷口时,被从巷子驶出的一辆电动车撞倒在地,电动车随后驶离现场。所幸小女孩伤势轻微,但这种发生事故逃逸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当晚,民警马上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发现肇事嫌疑车辆为一辆新日牌电动车,但牌照无法看清。于是民警调看海量监控视频资料,寻线蛛丝马迹,最终追踪到嫌疑车辆经步行街西头、邮政局、县公路局、新街口农贸市场驶到澧阳西路尽头往三江路方向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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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民警通过查找治安监控、案发路段店铺等处的民用监控,分析车辆运动轨迹,比对驾驶人、肇事车辆特征,逐一摸排,民警便装深入案发地布控走访。经过3昼夜的连续奋战,3月22日早上终于在车辆驶出的巷子尽头锁定了肇事车辆,抓获了肇事逃逸嫌疑人刘某,经突击问询,核实了事发事实。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嫌疑人刘某对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当天其驾驶两轮电动车撞倒小孩后,见小孩迅速爬起来,以为没事便驾车离开。民警对其违法事实给予了严厉的教育,刘某也将为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目前,该案还进一步办理之中。

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停车查看伤者情况,迅速救治并留下联系方式,任何妄图一走了之,企图逃避责任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宏 杨玉萍

编辑:李彩虹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22/03/24/11048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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