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乡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

微信图片_20211216154450.jpg

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常德12月17日讯(安乡站 记者 邓志祥)12月16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11名被告人的电信诈骗案进行公开庭审并集中宣判,40余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9年起,被告人谭某某、谢某某组织其他9名被告人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股票信息,诱骗被害人添加自己建立的微信群,并在微信群里充当“老师”“助理”“托”等身份与被害人交流,帮助其分析股票行情,推送股票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再引导被害人进入被告人谢某某对接的虚拟股票交易平台进行投资购股,骗取被害人财物。经查明,以谭某某、谢某某主导的诈骗团伙截至案发,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手段骗取多人财物共计69万余元,其中诈骗既遂47万余元,被侦查机关冻结2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某、谢某某等11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11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11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

微信图片_20211216154444.jpg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谢某某等11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私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并根据主犯、从犯、坦白、退还赃款等情节分别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集中宣判结束后,承办法官周宏荣进行了案件释法和法制宣传。他提醒公众应从各方面提高警惕防电诈,不贪图便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邓志祥

编辑:陈妍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21/12/17/10627301.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头条
  • 看点
  • 时政
  • 社会
  • 区县市
  • 乡镇街道
  • 公示公告
  • 教育
  • 健康
  • 房产
  • 阅读
  • 经济
  • 融媒体
  • 重要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常德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