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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头条丨常德鼎城: 无证+酒驾 这样的错误犯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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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 通讯员刘清 吴虹青 常德鼎城报道

“我真是悔不当初,我理应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在检讨书中,56岁的陈某言辞恳切,追悔之心溢于言表。

陈某是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也是一名共产党员。但是他却没有守住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底线,在56岁时被开除党籍。

陈某原是鼎城区斗姆湖街道南阳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他既是土生土长的南阳人,也为南阳的老百姓工作了半辈子。在同事眼中,陈某是一个“不港多话”的实在人,安排什么工作就做什么,性格还有点豪爽。社区工作千头万绪,和老百姓打交道,特别需要这种有魄力,能做事的人。

今年6月13日晚上,一个寻常的星期天。陈某和几个相熟的朋友在市城区聚餐,吃饭过程中聊得兴起,大家还喝了一点酒。酒过三巡,陈某乘坐朋友的车返回斗姆湖。

“你别开车了,我送你回去吧。”朋友好意相劝。

“没事没事,转个弯就到家了。”看着停车地点距离家较近,陈某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启动了自己的电动汽车。

哪知道,这几里路,就铸成了大错。陈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新农居委会路段,遇上了交警查酒驾。经检测,陈某属于醉酒驾驶,且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因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手段。

8月26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陈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处罚金三千元。随后,斗姆湖纪工委对其违法问题予以立案。9月28日,经斗姆湖党工委讨论决定,给予陈某开除党籍处分。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是典型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鼎城区斗姆湖街道纪工委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之下,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曝光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亮剑。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能重来,案件处理之后,斗姆湖纪工委加大了通报力度,进一步在辖区范围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等正视问题的严重性,提高纪律意识,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清 吴虹青

编辑:张军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21/11/18/10409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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