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汉寿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仍有个别人员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对此,汉寿县公安局果断出击,依法查处,现将查处的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8月3日晚上6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初(男,58岁,身份证号:4307221963020800*2,现住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区)违反疫情防控指令,在出入汉寿县龙阳街道天济城小区时,拒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戴口罩,不听劝告,不接受体温检测等"三查一询"举措,前后三次故意冲闯疫情防控检测岗,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被汉寿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疫情当下,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否则极有可能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希望广大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最终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汉寿县公安局
2021年8月4日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汉寿县公安局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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