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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检察:不起诉公开宣告 阳光检察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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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

红网时刻常德4月30日讯(通讯员 李智勇)“‘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对我们司法工作人员提出的新要求,我们不仅要注重案件实体方面的处理,还要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来感受公平正义,让他们看的明明白白,听得真真切切……”。在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上,桃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阳如是说。

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月30日,桃源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被不起诉人当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让其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并承诺以后一定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经查,2021年3月,王某某因琐事与同村村民刘某某争吵继而发生扭打,导致刘某某T11椎体压缩性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审查起诉至桃源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后发现,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在案发起因上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且王某某平时表现尚好,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遂决定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

宣告会上,该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倪建平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详细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三级高级检察官吴原征求了被不起诉人、村支部书记以及公安机关代表的意见。随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阳以此为契机,向对被不起诉人和在场人员进行释法说理。他强调,一是法治要面向广大农村、广大农民。对于农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不能小案小看、小案小办,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二是要让人民群众以最快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切实贯彻落实高检院“审捕少诉”的司法工作理念。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李智勇

编辑:黄刚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21/04/30/9253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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