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4月16日讯(通讯员 万韩川)4月11日,安乡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了一起犬只伤人事故。
监控拍摄到的事故现场。
当天上午8时,安乡县深柳镇文艺南路神驰物流门前路段,几只家养小型犬只在马路肆意玩耍,无人看管。8时47分,一只小型黑犬突然从神驰物流公司门口快速蹿出,“横穿”马路,正好将一辆电动车撞倒,骑电动车的60岁老人跟着侧翻在地。随即黑狗立马“逃窜”,老人缓慢从地上站起,并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的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查,黑狗不是“野狗”,属于家养犬,此次事故中未受伤,而老人因侧翻在地受轻微伤。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对该黑狗的饲养人涂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第七十九条认定,此次事故因该黑狗的饲养人涂某未对黑狗进行看管,并未采取安全措施约束所导致,故由该黑狗饲养人涂某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和全部赔偿。该黑狗饲养人涂某表示将承担全部赔偿。由于电动车驾驶人王某仅受轻微伤,后续赔偿交由两人协商。
安乡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饲养员,饲养宠物应当办理养犬登记证,并进行疫苗接种。要提升自身安全意识,文明养犬,遛狗时一定要戴好牵引绳,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要重视自身责任,不要对犬只放任自流,养而不管。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万韩川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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