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事人现场教育。
红网时刻常德12月7日讯(通讯员 杨峰 )12月1日,高警局常德支队武陵大队接到周家店路产大队的反馈,K957+300处,发现一辆黑色小车逆行,黑色小轿车在逆行过程中,不断有车辆从旁边驶过,不少车辆不断切换远近光灯提醒避让,情况十分危险。巡逻民警赶到时黑色小车已经被叫停在应急车道上。民警询问了司机,司机杨某表示对当地路况不熟悉,跟着导航走错了。司机杨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
民警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通知施救队把该车拖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杨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杨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并保证以后不犯此类错误。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倒车、掉头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巨大损失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或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的将是刑法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杨峰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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