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0月20讯(通讯员 覃君玲 皮曼婷 刘志平 )10月15日一大早,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杜某经营的早餐摊位前,此时的杜某正在给客人做的炒粉。见到法官的到来,杜某早已做好心理准备,炒完了粉,杜某一脸平静地跟着执行人员上了警车。
据了解,杜某与易某200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3年,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并约定离婚后女儿由易某抚养,杜某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的杜某七年来一直未支付分文抚养费,易某通过个人催讨、社区调解等多种方式均讨要未果。2020年6月,易某以女儿的名义将杜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后经法院判决,杜某支付自2014年起至2020年6月的抚养费共计32500元,自2020年7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女儿独立生活时止。判决生效后,杜某迟迟没有支付赡养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到了法院的杜某态度强硬,无论执行干警怎么劝说,也丝毫不松口,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5日晚间,经过核酸检测等一系列防疫措施,杜某被送进了拘留所。经过拘留所里一整夜仔细地反思,回想执行干警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杜某终于有所觉悟,通过家人积极筹款,16日上午,将抚养费一次性交付给了法院,16日下午,执行干警通知易某办理领款手续将抚养费领回。
基于杜某的悔过表现和履行行为,石门县法院提前解除了对杜某的司法拘留。至此,该案因杜某惧于司法拘留的威力而主动履行完毕。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覃君玲 皮曼婷刘志平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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