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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石门县山区贫困群众为扶贫“法律顾问”送锦旗

红网时刻常德7月30日讯(通讯员 陈静文)7月28日中午,常德石门县子良镇茶园湾村居民李庆朗与10多名贫困群众顶着烈日来到村便民服务大厅,将一面印有“脱贫路上好干部,群众身边守护人”的锦旗送到石门县夹山管理处驻子良镇茶园湾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杨波手上,以感谢他为贫困群众义务提供法律服务的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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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朗和贫困群众为杨波赠送锦旗。

现年38岁的杨波是一名退伍军人,曾在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征拆办工作16年之久,有着丰富的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经验,熟悉法律法规和诉讼流程,去年调到夹山管理处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并兼任该单位的法律顾问。今年6月初,他服从组织安排,前往距县城近百公里的西北山区子良镇茶园湾村担任帮扶工作队队员。为了尽快熟悉村情民情,他把自己当作村委会的一员,在搞好扶贫工作的同时,积极与村干部一起参加抗洪抢险、地灾防治、政策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很快便与全村干部群众打成一片,老百姓遇到建房办证等事宜,以及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家庭矛盾,总会第一时间想到他,他也会耐心解答,并提出积极建议,让贫困群众足不出村便可享受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今年初,李庆朗因与邻村居民唐某合同纠纷,向石门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唐某返还李庆朗垫付资金5万多元。唐某不服法院判决,在上诉期内多次擅自闯入李庆朗家无理取闹,企图通过影响李庆朗一家正常的生产生活而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不堪骚扰的李庆朗只得向村委会求助。接到求助后,村支书李鹏云迅速与唐某所在的村干部联系,约定在对方的村部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杨波详细解释了判决书上唐某不理解、不明白的条款,同时指出其骚扰李庆朗家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并告知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依法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唐某上诉后,杨波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为李庆朗撰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并收集了相关证据资料,积极应诉。

为了表达谢意,李庆朗塞给杨波两条香烟,被杨波退了回去;李庆朗接杨波吃饭,也被杨波婉言拒绝。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送锦旗的感人一幕。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陈静文

编辑:李彩虹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20/07/30/7794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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