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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开出270万元环保“禁烧罚单”

红网时刻6月4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杨力菲 通讯员 黄道兵)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就省生态环境厅发现的27处火点,开出270万元“禁烧罚单”。

据悉,1月1日至5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秸秆禁烧卫星遥感装备先后监测发现我市境内有27处火点,并将其纳入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账。按照市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规定,对每个火点按10万元标准由市财政扣缴到相关责任单位;对纵火者由当地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责到位。

27处火点分别为:澧县9处,其中王家厂镇2处、官垸镇2处、澧澹街道2处、金罗镇1处、如东镇1处、澧西街道1处;汉寿县5处,其中蒋家嘴镇2处、崔家桥镇1处、太子庙镇1处、丰家铺镇1处;安乡县4处,其中黄山头镇3处、大湖口镇1处;鼎城区2处,其中十美堂镇1处、韩公渡镇1处;临澧县2处,其中望城街道1处、停弦渡镇1处;津市市2处,其中毛里湖镇1处、新洲镇1处;桃源县陬市镇1处;石门县所街乡1处;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1处。对上述“涉火”区县(市)的扣款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执行扣缴。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杨力菲 黄道兵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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