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因机动车超速而引发的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报请上级交警部门批准,决定在省道224事故多发路段,设置三处移动测速点(段),现公告如下:
1、省道224 73公里750米,限速70公里/小时;
2、省道224 81公里 170米,限速70公里/小时;
3、省道224 95公里 880米,限速70公里/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途经此路段超速车辆依法进行抓拍和处罚。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15日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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