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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男子伪造“京牌” 牟利获刑

红网时刻3月17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谭明 通讯员 李波 李思缘)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一男子因为伪造北京车牌等证件,被判处刑罚。

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间,被告人窦某、张某、何某(另案处理)为达到给他人办理北京牌照机动车无车报废牟利的目的,让张某伪造了50台北京牌照机动车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照等手续。经北京交通管理局车管所鉴定,上述50本京牌车辆的行驶证为假证。

2018年6月6日,2018年10月24日,窦某、张某分别被常德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刑事拘留。2019年9月16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两人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27日,武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窦某、张某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其行为均已构成国家机关证件罪,据此,武陵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窦某、张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窦某已退缴的违法所得50万元、被告人张某已退缴的违法所得1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谭明

编辑:姚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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