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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生前立遗嘱称房屋归外孙女 外婆故去外甥女与姨姨对簿公堂

红网时刻1月7日综合(常德晚报记者 谭明 通讯员 李波 李思缘)因为一栋房产,两位姨姨与外甥女对簿公堂。这是日前发生在武陵区人民法院的一幕。

这位外甥女叫王某,案发时30岁。按照其母亲的说法,王某的外婆陈某生前一直同自己生活,所以祖孙俩感情很深。陈某除了王某的母亲外,还有两个女儿。陈某有一栋房产,2017年8月16日,陈某立下一份遗嘱,并进行公证:自己所有的这套房产在自己过世后,由外孙女继承。2019年9月4日,陈某过世。

一心以为有遗嘱,遗产分配应该顺利,没想到王某与两位姨姨发生了分歧。两位姨姨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份公证遗嘱的存在,并且,遗嘱所列的这栋房产应该是母亲与父亲的共同财产,母亲处分了父亲的遗产。

据了解,陈某的丈夫在2014年过世,此前就围绕丈夫遗产的事宜引起过一场诉讼。武陵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判,这套房产未列为其丈夫的遗产,应属于陈某的个人财产。对此,武陵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遗嘱所涉房屋经生效判决认定为个人所有财产,陈某对房屋拥有合法产权,该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陈某所立遗嘱时神智清楚,公证遗嘱内容、形式合法,为有效遗嘱。

据此,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房产由陈某的外孙女王某继承。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谭明 李波 李思缘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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