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斑马线上过马路。
小车将摩托车撞倒在地。
摩托车驾驶人不治死亡。
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
肇事小车前保险杠损坏。
肇事嫌犯指认事故现场。
红网时刻常德1月3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2019年12月31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经过近10小时的缜密侦查和连夜奋战,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当日下午13时左右,当事人徐某迫于压力在亲属陪伴下到大队投案自首。
12月31日凌晨01时51分左右,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中国银行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将一辆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两轮摩托车撞倒后趁着夜色逃离现场,有人受重伤。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后,当班民警蔡行、翦浩立即赶往事发地。民警赶到现场时,被撞两轮车倒地,现场一片狼藉,肇事车辆已经逃离现场。民警协助急救人员抢救伤者的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大队值班领导。大队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案发后,不到一个小时时间,医院传来消息称伤者谢志某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案发深夜,车辆行人稀少,破案线索并不多,案件侦破难度大。分管交通事故的副大队长傅细环、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尹跃坤、指导员陶新波带领民警连夜部署侦破工作。民警经过认真仔细的现场分析后,决定兵分三路展开工作。随后,一路民警来到指挥中心调取周边路况监控视频;一路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再仔细勘察,获取有用线索;另一路民警以事发地为中心开展走访排查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民警们不畏严寒,连夜展开侦查工作。
经过近5小时的艰苦细致缜密侦查,民警最终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车牌为湘AOF××的红色起亚小轿车。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很快查找到了肇事嫌疑车辆车主是一名石门籍叫徐某的女士。民警电话与车主徐某取得了联系,并宣讲了相关法律政策。徐女士承认了自己的车辆由其弟弟驾驶。在民警强有力的证据面前,31日下午13时左右,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徐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到交警直属一大队投案自首。徐某投案自首时,民警测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仍然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据驾驶人徐某交代,其为常德市石门县人,在常德某银行开车;30日晚,他借用自己姐姐车与几个朋友一起出来吃宵夜,一直吃到31日凌晨1时30分左右,期间喝了不少白酒。徐某承认了自己驾车回住所途中在经过洞庭大道中国银行附近路段时撞上一辆摩托车后,没有停车和下车了解情况,也没有拨打报警电话就逃离现场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案件后续处理正在进行中。等待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常德交警提示,酒驾交通违法危害大,属于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因酒驾酿成交通事故或肇事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加严重。公安交警奉劝广大驾驶人拒绝酒驾违法,遵法守规,平安出行。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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