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2月25日讯(通讯员 文智 刘飞 俣卓)近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办法(试行)》(常车改办〔2019〕13号),对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适用范围、计算标准、报销流程、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务出行费用管理,切实解决车改后公务交通保障中的困难和矛盾,推动建立高效节约廉洁的公务交通保障制度。
该办法适用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实行以据实报销为主的改革方式的市直事业单位,但领取了公务出行交通补贴人员不在此列。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出行需按次据实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常德市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审批单》,各单位应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严格建立台账,单位财务部门定期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该办法要求,各单位不得虚假捏造出行次数及距离,严禁变相定额发放交通补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不定期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市直各事业单位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予以查处。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文智 刘飞 俣卓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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