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的物品。
抓获的嫌疑人。
红网时刻常德12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建军)冒充贷款公司实施诈骗,分工明确,还有诈骗“剧本”……12月12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对外通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抓获7人。
2019年5月10日,常德鼎城区公安局接到市公安局下发的指令:上海警方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时,通过涉案资金追查,发现鼎城籍人员龚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接到指令后,鼎城区公安局随即组织网安大队、刑侦大队、尧天坪派出所、花岩溪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对该电信诈骗案件进行专案侦办。
专案组民警围绕线索展开核查,6月10日,经过前期大量工作,专案组民警成功锁定并抓获了在常德城区一ATM机上取款的犯罪嫌疑人龚某(男,38岁,鼎城区人)。据龚某供述,其上线有一男二女,龚某曾经与这三人在常德城区见过面,但不知道他们的具体身份,只知道其中一男子的微信号和QQ号,并提供了其中一次该男子收款的手机号及收货地址。
网安大队民警从龚某的网络数据入手,开展了大量细致的分析研判工作,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呈现并核实了该犯罪团伙其他成员刘某(男,现年29岁,鼎城区人)、黄某森(男,现年18岁,福建龙岩人)、向某飞(男,现年29岁,武陵区人)、宋某英(女,现年30岁,鼎城区人)、杨某凤(女,现年28岁,广东茂名人)、曾某(男,现年32岁,鼎城区人)等人的身份,掌握了该案全部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及落脚点。
7月3日,通过研判分析所掌握的情况,专案组民警赶赴重庆,在当地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向某飞、刘某、黄某森抓获归案;同一天,民警在鼎城区韩公渡镇将刚刚从重庆搭乘飞机返回的犯罪嫌疑人宋某英抓获;7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凤迫于压力投案自首;7月13日,犯罪嫌疑人曾某在常德城区被抓获。
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2019年4月至2019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刘某、宋某英、黄某森、龚某、向某飞、杨某凤、曾某勾结在一起,经共同商量后,采取虚构“普信金融”、“瑞丰E贷”、“惠民”等贷款公司名义,以为客户提供贷款为诱饵,诱骗有贷款需求的被害人缴纳“手续费”、“保证金”、“保险费”等费用的手段骗取受害人钱财。7名犯罪嫌疑人具有明确的分工和分赃方式:由刘某在网上购买可能有贷款需求的客户的手机号码、微信号、qq号及手机卡等作案工具,提供诈骗“剧本”,找龚某购买转账银行卡并指使其取款或将赃款转入指定银行卡,统一分配所得赃款和支配其他开支等;犯罪嫌疑人向某飞、杨某凤、曾某按照诈骗“剧本”分别拨打受害人电话,并让有贷款意向的受害人添加实施诈骗的微信号,三人每拨打一个电话得款1.5元,其中向某飞、杨某凤还按诈骗所得赃款的5%提成;犯罪嫌疑人宋某英、黄某森负责假扮贷款公司客服经理和有贷款意向的受害人进行微信聊天,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在虚构办理贷款业务需要事先缴纳“手续费”、“保证金”、“保险费”等费用的方式,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入犯罪嫌疑人龚某所提供的银行账户,宋某英、黄某森按照诈骗所得的22%分成;犯罪嫌疑人龚某负责收购用于收款的银行卡并将卡号提供给刘某,并接受刘某的指使取款或将赃款转入刘某指定的银行卡中,龚某按照诈骗所得钱款的20%分成。7名犯罪嫌疑人按照上述分工和分成,先后在湖南常德、张家界、凤凰、广西桂林、北海、云南大理、丽江及重庆等地连续作案,诈骗受害人夏某等人钱款共计18万余元,所得赃款被其按约定分配后挥霍。
目前,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移送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王建军
编辑:郑江晖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