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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2019年第16号消费警示:异地购房注意避免消费纠纷

红网时刻常德12月11日讯(通讯员 张林峰)近日,有多位市民向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被中介广告吸引后向山东省乳山市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海景房,但随后要求取消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并退还预交的定金,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消费纠纷。

近年来,因工作、生活、投资等原因选择异地购房的消费者逐年递增。但消费者在选择异地购房时,对房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变动、购房政策、开发商信息、楼盘质量和项目周边配套设施等缺乏足够了解,极易引起异地购房消费纠纷。市消委呼吁全市消费者,在异地购房时要谨慎选择,避免产生消费纠纷。

一、购房要结合自身条件。不要被“纯海景房、天然氧吧、拎包入住”等特色宣传诱惑,消费者在异地购房时要注意结合自身条件选购房屋,要对自己的资金情况以及银行贷款时的信用等级有详细的了解,避免违约。

二、一定要详细考察了解。消费者切不可轻信售楼方的宣传广告和口头描述,一定要前往房屋所在地实地考察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购买期房的消费者还要仔细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要谨慎对待口头承诺。要理性对待开发商现场提供的宣传资料、样板间、实景模型,以及现场楼盘销售代表(顾问)的“热情接待、口头承诺”等,要结合实地情况一一核实,在与商家协商一致后写进合同内。

四、要知晓当地的购房政策。当前国内各地房价差异较大,各地政府目前落实国务院的限购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具体要求也有所差异。消费者在外地购买房屋前一定要提前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购房政策以及限制条件。如果是公积金购房,还需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了解是否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

五、遇到纠纷,要注意保存证据。如果遇到纠纷,要注意保存证据,如房产广告、中介承诺、购房看房协议等,并及时向不动产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

来源: 红网时刻

作者:张林峰

编辑:胡金贵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9/12/11/6313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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