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3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吴琼敏 通讯员 何勇)从7月1日起,省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降低5.08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降低4.925分/千瓦时,降幅达6.6%。经测算,本次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调整后,每年可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企业用电成本8500万元。
4月1日,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已下调1.79分/千瓦时,此次降价后,本年度累计下调6.87分/千瓦时,降幅达8.93%。
我市电价调整到位后的具体标准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不满1千伏的为0.7003元/千瓦时,1-10千伏的为0.680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的为0.6603元/千瓦时,110千伏的为0.6403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调整后电价标准为:不满1千伏的为0.25649元/千瓦时,1-10千伏的为0.23649元/千瓦时,35千伏的为0.21649元/千瓦时,110千伏的为0.19649元/千瓦时。同时还明确了大型商业综合体、高新工业园区、物业小区等转供电单位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户到户最高限价标准为0.8503元/千瓦时。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吴琼敏 何勇
编辑:李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