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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消费需谨慎 小心美容变毁容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27日,市民王女士向市卫计委投诉有家开设于市某小区民房内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致其面部皮肤产生了严重的过敏反应。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查,该美容机构仅被许可从事生活美容服务,在未获取有效的医疗美容许可之前对投诉人王女士使用无许可批号的美容仪非法开展祛痘祛色素的活动。武陵区卫计局对该美容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罚,作出了罚款人民币4000元并没收无许可批号的医疗美容设备一台的处罚决定。

【案例评析】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生活美容不同于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机构只能用化妆品、保健品、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性的手段,提供对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而医疗美容,应有医疗美容机构资质,同时整形主诊医师也要有相应资格,主诊医生应具备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和美容主诊医师资格。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黄刚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9/03/12/5210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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