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3月1日讯(通讯员 刘潇潇 杨维维)2018年11月2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三名梅姓男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2019年2月26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8年三名梅姓男子多次纠集在一起,以挖砂船挖垮本村土地为由强行要求挖砂船停止作业,并以不停机就砸毁机器相要挟多次对船老板实施敲诈勒索,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索取物款共计人民币11750元,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
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梅某政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梅某超、梅某桂犯敲诈勒索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潇潇 杨维维
编辑:朱志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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