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现场。
红网时刻常德1月25日讯(通讯员 覃青云 盛孝松)1月22日,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春运路检路查时,查获一起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7时许,一辆湘J6***B号正三轮摩托车在壶瓶山交警中队南北镇执勤卡点前走走停停,驾驶人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中队民警上前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传来浓浓的酒气。民警核查完相关证件、手续后,拿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示意驾驶人张某吹气,“102mg/100mL”测试仪上出现了刺眼的三位数,张某属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调查,张某当天在集市上下馆子吃饭喝了点白酒,驾车返家之前,其根本没顾虑到自己喝了酒,直到看到交警查车,才猛然醒悟。
目前,民警已将张某带至医院抽取了血液样本。根据其违法行为,石门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驾驶人张某的相关法律责任。
交警提醒,春节脚步渐近,访友聚餐很多,大家碰面难免要喝上几杯,但是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春运期间,石门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覃青云 盛孝松
编辑:郑江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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