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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带女儿跳河轻生 澧县快警3分钟到场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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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现场。

红网时刻常德1月21日讯(通讯员 吴林芳 黄子芳)1月19日,因与前夫吵架,心生不快,常德澧县35岁女子欲携带9岁女儿一同跳河轻生。两条生命,命悬一线,危急时刻,澧县快警3分钟赶到现场处警,及时挽救了两母女的性命。

1月19日下午5时30分,澧县公安局快警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兰江闸河边一女子情绪反常,不听群众劝说,硬要带着女儿跳河。接警后,澧县公安局快警大队队员驾驶警用巡逻摩托车,仅3分钟内赶到兰江闸河边报警现场。

在现场,快警队员看见一女子牵着其女儿已经走至水边高石,旁边女儿的哭喊不止,女子正准备拉着女儿纵身跳河,情况危急。3名快警队员箭步冲上前,迅速将轻生母女拉住,并不顾女子激烈挣扎,强行将其拉回岸边。由于现场围观群众很多,女子虽被拉回,但情绪仍然十分激动、焦躁。快警队员一方面安抚轻生女子,耐心开展劝说工作,一方面向围观群众了解事发原因并疏散周围群众。同时,为防女子再次轻生,快警队员将母女俩安置在随后赶到做辖区澧阳派出所的处警车上,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的安抚工作。

经了解,快警队员得知该女子姓邓,今年35岁,家住澧阳镇,与前夫离婚两年,其9岁女儿随母。前几天得知前夫有了新的恋情,情绪失控,故将女儿带至兰江闸河边欲携女跳河轻生。目前,经快警队员及其亲属朋友的多方开导,女子情绪已缓和,放弃了轻生的想法,并在家人的陪伴下,民警邓女士母女送回了家。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朱志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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